2011年12月11日 星期日

《小粟英二與史蘭斯基》:安迪˙謝 - 1



   日記:194593


 


  戰爭結束了。這是我在恢復意識時他們首先跟我說的事。


 


  接著有些不對勁,戰爭什麼的立刻被我拋向腦後,我想用手撐起自己好看看這間病房是哪裡不對勁……但我失敗了,我的背重重地打在床上。對全身是傷的我來說,這應該很痛,但我一點都沒感覺,因為我察覺到另一件可怕的事實。原本應該放著我右手臂的地方什麼都沒有。這種事怎麼可能發生在我身上?我想動動我的右手,告訴自己不過被床單遮住了。但當然什麼事也沒發生。


 


  我的右手臂斷了。


 


  戰爭結束了。這是我失去理智前的最後一個想法。


 


  *


 


  卡加利:2010


 


  丹恩˙史密斯(Dan Smith)拿著他的直拍『史蘭斯基』站在桌球桌旁,另外一端是尼爾˙麥卡佛(Neil Metcalf)──俱樂部的人多半叫他老麥(Met)──,手中握著球。現在是五戰三勝中的第五場,丹恩十比九領先老麥,這意味著,要是老麥再失分,丹恩就贏了。


 


  丹恩看著老麥的眼睛,丹恩只有十六歲,但老麥球技並不如丹恩。事實上這個俱樂部沒有人能贏過他,自從他學桌球的第四年,這個俱樂部就再也沒有人能贏他了。


 


  老麥發球了,丹恩從他的動作判斷那應該是個切球。老麥有一套精湛的假動作,每一種發球都是一個動作做出來的,但是仍然有些微的不一樣,難以分別,而丹恩自有辦法可以分辨──球來了,丹恩把球切了回去,力道稍微放低了一點,因為這次的球路不長。


 


  老麥笑了一下,輕輕把球拖高,輕的像是雪花落在樹枝上那樣。球慢慢地飛高,在這個高度殺球,老麥就完了,但是這顆球不能殺。稍微有點經驗的人,就算不知道這個球被切了兩次,也看的出來球落地彈起時的怪異球路。『丹恩,別殺球!』傑森˙金大喊。傑森是俱樂部為數不少的韓國人之一,挑染完美的褐髮幾乎快碰到眼睛,搭配一副黑框眼睛,他不懂亞洲人為什麼都戴黑框眼鏡,或許是某種地區性時尚。


 


  丹恩把球拍拉到頭後面,沒時間猶豫了,他重重地往前殺下去。老麥再殺回來,當然,如果這樣就可以擊敗他,他第三場就可以贏了。丹恩快速地殺回去,快到他根本無法決定要往哪裡殺。殺球殺久了就會進入一種純粹的反射動作,好像不是自己在打,而是被我們看不到世界裡拿著搖桿的人操控著。


 


  到大概第五球(或第六球)的時候,老麥跳到更後面的地方,在球因丹恩球拍的強力攻擊而彈起時,做了一個……是旋球嗎?還是切球?還是他媽的虛張聲勢?丹恩這時除了下一球要狠狠殺球外,根本沒有注意到他的動作。


 


  球慢慢飛回來了,那種怪異的球路在這球上表現地一覽無遺,就像五O年代家庭酒吧的裝飾假人一樣怪異。嘗試改變球路的人很容易失誤,丹恩的爸爸曾這麼說,但這確是唯一能打破僵局的辦法。


 


  球飛的很低,加上這種古怪的球路,要硬殺幾乎是不可能的事。丹恩想把它用右旋的方法旋回去,這樣的話即使是直球他也有辦法打過去,只是球會飛高而已──


 


  球彈了一下。


 


  ──沒時間了,丹恩不加思索地把那顆球切回去,謝天謝地,球也還是過了。老麥錯愕了一下,丹恩知道了,那球什麼都不是,只是老麥的假動作,老麥決定輕輕托高。


 


  丹恩笑了一下,小小地跳起來,把拍子舉高。一顆什麼都不是的球被丹恩切過去,便是切球,而老麥輕輕地把球打高,等於是原封不動地把切球還回來。但無論是切球、旋球、還是他媽的蛇球,只要高度夠高,力道夠大,沒有殺不過的。


 


  球球緩緩地飛到最高點,這時丹恩用力地殺下去。速度之快,力道之大,丹恩還沒來得及看到球落在哪裡。他只聽到彈到桌子的聲音、撞到前面窗戶的聲音、彈回後面牆壁的聲音。球重擊在桌子上、再撞到老麥後面的窗戶、最後再彈回丹恩後方的牆壁。但是擊中誰的桌子呢?


 


  『丹恩贏了!』有人大喊。接著是此起彼落的歡呼聲,他轉頭看著傑森走了過來。『很高興你沒有聽我的。』傑森說。


 


  『是啊。』丹恩說。


 


  『我差一點就能痛宰你。』老麥愉快地說。


 


  『不錯的比賽,』丹恩在漸漸散去的人群中,把他的拍子史蘭斯基放回球袋中。那其實是把日本拍『閃光』,史蘭斯基只是他爸爸床邊故事中的虛構人物。『你應該要看出來我的切球不是真的切球。』


 


  『我是看的出來,』老麥拿出打火機和香菸,『但是你那個高度我也殺不回去。』老麥吐了口煙,他住在康文翠丘(Coventry Hill),離這個俱樂部大概 三十英哩 。大約四十七歲左右,他明顯的鮪魚肚是他曾經酗酒過的最好證明,但是一頭烏黑的濃密捲髮仍然完好如初地一根也沒少。或許他戒酒就是為了保住他的頭髮。


 


  『丹恩,你大概是你這個年紀中,整個卡加利最優秀的傢伙……你今年幾歲?』


 


  『十六歲。』


 


  『那絕對是了。』老麥、傑森、丹恩和一個中年亞裔男子走進電梯裡。『你知道嗎?艾德蒙托在明年十月有場公開賽,我們可以一起聯手參加。』


 


  『艾德蒙頓?那應該是──』


 


  『沒錯,整個亞伯達省的比賽。』老麥的藍眼睛亮了起來,『我們──』


 


  『我們?』


 


  『沒錯,』老麥說,『我們可以一起參賽,只要再花些時間練習雙打的合作感就好了。』


 


  『我才十六歲,不能跟你參加同樣的比賽。』


 


  『是我不能參加青少年的比賽,』老麥略帶不耐煩的說,『但是公開賽並沒有限制,我昨天晚上從艾德蒙托公開賽官方網站列印下比賽的資格,我正好有帶,應該在這裡……』他在他的桌球袋中探了探,拿出了一張A4紙『對了,就是這個。』


 


  『一名運動員必須是加拿大公民,』老麥大聲朗誦,這時電梯停了下來,一名削瘦的棕髮中年女子和一名禿頭西裝男子走了進來,『你毫無疑問是。另外,運動員在三年內不同代表相同的協會…… 剩下的都是有關協會的事項,看吧,沒有關於年齡的限制!』


 


  丹恩接過那張資格單。他媽媽一定會鼓勵他去參加這場公開賽,因為她認為他需要找些事來做,認為他應該找點長遠具有目標性的事情。自從他爸爸死後一年,丹恩認為他和她要嘛找點事情來做,要嘛就好好的哭一場。一年下來,爸爸的死亡已經從悲傷漸漸轉變成一件若有似無的差事,好像他們應該做點什麼……但事實上是,丹恩的悲傷是被塑造出來的,一點一滴從親友的關心與哀悼中堆砌出來的。


 


  媽媽才是需要找點事做的人。丹恩並不如他媽媽了解爸爸。不是都是這樣子嗎?丹恩的爸爸吉姆˙史密斯是一名私家偵探,並不是那種雷蒙˙錢德勒小說裡的冷硬派偵探。吉姆不抽菸,也沒什麼酒的品味,偶爾會喝一杯海尼根或莫爾森。偶爾不在家,有時候晚上就回來了,有時候則要好幾天,僅此而已。丹恩的爸爸就像丹恩的同學,會一起打桌球、一起走回家、但又不會分享心事的同學。


 


  電梯門打開了,所有人都走出電梯。『就當作去觀光吧,』老麥說,『要是連丹恩˙史密斯都不參加,俱樂部裡還有誰會參加?』


 


  丹恩沒有答腔,走出大門。在眼睛還沒適應外面刺眼的陽光時,突然感到猛烈的撞擊,倒在步道上,手上的球袋掉落在旁。『丹恩!』傑森驚叫。


 


  丹恩首先檢察口袋的車鑰匙和錢包,很好,個個像安靜的小袋鼠待在他的口袋中。接著回過頭,想看看哪個冒失的混帳。原來是那個中年的亞洲男子。『抱歉。』亞洲男子拿起丹恩的球袋,伸出手扶起丹恩,將球袋交還給他,然後匆匆地走了,好像還有什麼事情要忙一樣。


 


  『真是冒失,』老麥咕噥著,接著伸進口袋中摸索,應該是在找他又忘在哪裡的某包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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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知道為什麼這個故事始終無法切入我的心中,我想安迪˙謝出來之後應該就會有所改變了。

2 則留言:

  1. 一篇新的故事阿....
    好多(?)不認識的人,有點記不起來了
    我想我應該去好好地讀歷史才對=ˇ=


    版主回覆:(07/30/2011 03:13:18 PM)

    我會寫的很簡單,歷史不過是背景罷了=ˇ=

    而且看久了,該記的應該就會記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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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有種怪異的感覺....


    版主回覆:(08/02/2011 12:49:55 AM)

    或許我可以把這點寫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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