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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9月30日 星期日

《如果眼神能殺人》:試飛

  睽違了一年四個月半......一般的作家用這個時間可以寫五本長篇小說吧。話說因為這個故事的關係,讓我認真地考慮過申請成大航太工程。不過那成績真的太高了,而且還要學天殺的物理。

  我當時怎麼說的?大幾我寫完這篇?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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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飛機震動了一會兒後,『起飛動力已設定。』阿駱說,心裡暗自希望現在就出什麼小差錯,好比說油箱未滿,但是當然加的滿滿的,他早上一邊吃燒餅一邊加的。飛機此時開始衝刺。阿駱也把手放在節流閥,看起來有點詭異的曖昧。把節流閥推到底後,林延放開節流閥,握著方向盤,看著儀表板。 

  七十英哩。我親手葬送掉一個未來的優秀飛行員。林延想起渥克的話,感到全身顫慄。 

  八十英哩。不會的。林延知道他可以的。 

  九十英哩。所有的紅燈都轉為綠燈。『九十英哩。』阿駱說。

  『確認。』林延說道,這個老機場旁的樹與雜草正飛快的一個個遠離他們。

  『已達仰轉速度。』阿駱說。林延把控制桿往後拉,飛機離地了。

  在那一剎那,他好像看到了所有的事情,所有的事情也在看著他。林延即是一切,但又如同原子一樣微小。整個飛機艙在那一刻似乎不斷延伸、擴大成永無止境的無限……但又依然渺小。林延感受到強大的力量隨著週遭流入他體內,再從他體內流出。但一股熱流在他體內,就像物理課提到的熱電流效應。 

  『南無阿彌陀佛…….』阿駱一面用雙手掩蓋他那驚恐的雙眼,一面想著這台飛機到底有沒有降落傘。

  『巴斯,你在飛行。』林延喃喃地唸道,雙眼迷濛中帶有一種強大的力量。如果這時候有任何人在他的正對面看著他──在駕駛艙那有些髒污玻璃的另一端,以超越八十英哩的速度往後飛行──他會跟你說這個瘋狂台灣佬的眼神可以殺人了。 

  *

  渥克打開他帶來的御茶園綠茶,注視著飛機起飛,雖然他早就認定林延過人的天份,但眼前的景象依然讓他嘆為觀止,渥克現在的感覺就如同他在他爸爸的公司窗外看著飛機飛過時的那種驚奇。當時他的妹妹桃樂斯也在,站在旁邊喝著奶茶。而他們的爸爸──來自阿森(Assen)的印歐裔冒險企業家,或許還是整個荷蘭最冒險最有遠見的企業家,在經濟低迷的七O年代看到馬來西亞多金的未來。也在馬來西亞創造了屬於自己的小王國……直到後來悲劇發生。小心啊,林延,渥克默想,喝下一大口的綠茶。願造物者與你同在 

  他不知道自己的願望有多麼接近事實。 

  * 

  『收起起落架。(Gear up)』林延調整起落架操縱柄(Gear lever)。

  起落架的收起造成飛機一陣小小的顛簸。而駱正賢面無表情,對他來說,每一次的顛簸都帶有不少的墜機可能。林延是那種不適合開客機的飛行員。阿駱看著林延駕駛,看著他偏轉、滾動、俯仰。即使現在飛機已經升空了,他身上仍有某個部份認為高中生開飛機是渥克在電話裡拿來吹牛皮的事情(應該也是同樣一個部份使他全身不斷地顫抖),但是駱媽媽的寶貝兒子可不是白痴,他用他那律師在法庭上的冷靜思考這件事。他早就在前一天晚上想過這件事了,不是嗎?世界上有一堆人在二十幾歲的時候成為飛行員,一個十六歲的少年體能與頭腦並不會輸給二十幾歲的人,唯一的差別只是有沒有大學學位(而那對飛行技巧的好壞是沒有任何影響的)。環境與時間允許的話,沒有道理高中生不會開飛機。但是…… 

  有點不對勁。 

  當然不對勁,你人在將近三百英呎的高空,而駕駛這台飛機的駕駛員年紀比這台飛機還年輕……三百英呎、三百英呎?這小子要降落了嗎?阿駱瞄了一眼儀表板。兩百八十三英呎。兩百七十八英呎。

  他們的確在下降。但相較之下,這不是重點,重點是── 

  * 

  黃虹穎的家在十二樓,假設一層樓三點二公尺,林延必須把飛行高度降至至少三十八公尺,那相當是一百二十四英呎。儘管是一台小飛機一百二十四英呎也太低了,而且──

  兩百三十英呎。 

  ──台北市區有的是高過一百二十四英呎的建築物。

  兩百二十一英呎。林延檢查了高度,他們已經遠離中壢市區了。林延將方向盤左傾,讓飛機開始逐步下降盤旋。林延知道自己沒辦法靠市區太近,不然這種高度會造成當地居民許多疑問。(『那什麼聲音,甜心?你最好去看看,或許是電視的什麼鬼東西燒壞了。』『嗯?讓我看看,嘿,那不是什麼鬼東西燒壞了。而是有一台他媽的飛機剛剛從我們窗外飛過,一定是共匪打來了。』)這些疑問最終會讓軍方找上民航局,而民航局的人會找上渥克。這麼多的人之中一定會有人打電話給媒體。到時候再多的錢也蓋不住他們在這廢棄機場開飛機的事實。

  兩百零八英呎。林延繼續減速。 

  *

  ──重點是時速已經降到了每小時九十英哩,這大概是一台車在高速公路不留神很容易到達的速度。太好了,這個瘋子要降落了。阿駱告訴自己。那是當然的,他在盤旋。

  現在速度是每小時八十五英哩,而高度則降至一百八十英呎。 

  * 

  現在大約在大溪上空,林延繼續盤旋。『CL0127,這裡是塔台(This is traffic control),』渥克的聲音從無線電中傳來,他不知道阿駱聽到他那西西里腔的英文,心裡有多麼的高興。那traffic顫抖而顯得有些滑稽的r音,是現在阿駱與正常世界的唯一連結。『你他媽到底打算做什麼?』

  『記得亞倫吉恩茲嗎?』林延問渥克。

  渥克沒有說話,『亞倫吉恩茲用接近失速速度的速度在飛行,把飛機飛得像車子一樣,』阿駱說,阿駱講英文時除了更標準外,似乎也變成一個更冷靜的人。不少人都是這樣,講普通話是這樣的個性,講台語又變了個個性,講英文又流露出截然不同的人格。 

  『他一九六七年在亞利桑那州意外墜毀。』阿駱補充。

  『你要用盤旋的方式低速飛行嗎?』渥克一個一個單字從口中吐出。

  『沒錯。』 

  『那你就不可能用接近失速速度的速度飛行。』

  『我知道。』

  『你一定又有你的苦衷咧。』渥克冷笑著說。

  『沒錯。』

  『不要試著低速飛行。人類發明飛機就是為了高速移動,不是嗎?』阿駱啞著聲音說。

  『不,』林延繼續盤旋,現在的速度是每小時六十五英哩。『是為了超越極限。』

  *

  飛機開始響起失速警報,林延開始感受到控制上的困難,這台飛機現在就好像吃了那種會在各大比賽會禁止選手食用的藥物,隨時可能失去控制。速度不是決定是否失速的關鍵,關鍵在於攻角,林延回想起渥克前幾個星期說過的話,攻角是指風向與整個機軸間的角度。也就是說你的飛機不能飛的像在跳華爾滋一樣,到時候你就算有火箭一般的速度,也會失速,然後摔的亂七八糟。最後中華民國政府就會建造有以你為名字的國小或國中。然而林延必須盤旋,必須繞著黃虹穎所住的大樓,他媽的攻角一定爛透了,而且必須把高度維持在十二樓。同時他的速度又不能再更快了......

  每小時六十三英哩。 

  到極限了。林延繼續穩住飛機,儀錶板上顯示飛行高度是一百二十七英呎。

  繼續盤旋。 

  林延嘴角微微地上揚,他清楚地了解到他做得到,了解到他真的可以殺掉黃虹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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