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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8月26日 星期五

《小粟英二與史蘭斯基》:安迪˙謝 - 2


  丹恩熄了火,拔出車鑰匙。他打開車門,走出他爸爸留給他的1994年黑色雪佛蘭狂想曲,老歸老,里程數也已超越 十七萬英哩 ,但是無論是他們家的任何一個人都開都得心應手。除了他爸爸在丹恩讀小學的時候在尖峰時刻的十字路口和一個酒醉駕駛有點擦撞,一定是為了工作。『為什麼晚回來?』『因為工作。』『星期天你又要去哪裡?』『去工作。』『這個電話裡的某某某是誰?』『是我的客戶。』『你為什麼全身濕成這樣?已經一星期沒下雨了!』『噢,那是工作。』每一件事背後都是工作,但這是藉口嗎?誰知道?你又沒當過偵探。

 

  即使如此,丹恩的爸爸依然和別人的爸爸沒什麼兩樣。每個人的爸爸都得去工作啊,有時候也有很多事情要忙啊。丹恩愛他的爸爸,就算他死了也一樣。

 

  丹恩鎖好車,離開車庫。打開家門。『嘿,丹恩,球打的怎樣?』他媽媽一邊用吸塵器吸客廳的地板,一邊微笑問著丹恩。

 

  『很棒,我打敗老麥了。』丹恩走向他的廁所,心想:接下來是『聽起來不錯!記得要洗手。』

 

  『聽起來不錯!記得要洗手。』她說道。

 

  這不是天殺的心電感應,丹恩壓根不相信那回事,事實上,這句話她至少說過十五遍。他爸爸的死對媽媽的影響很大。對丹恩的媽媽來說,她死的是生命中不可或缺的部份,曾經填滿她靈魂大半。丹恩看的出來,當他媽媽工作回家後,看著電視的眼神,活像在等他爸爸,好像吉姆˙史密斯總有一天會用鑰匙打開那道門。

 

  而丹恩死的只是一個朋友,或許是很好的朋友。

 

  丹恩洗完手後,走上樓打開房門,把他的斜背愛迪達放在地上,把他的吉他從袋子裡拿出來,丹恩把手快速地在褲子上抹一抹,彈起披頭四的<黑鸝鳥>(Blackbird),沒有唱歌。丹恩不擅長自彈自唱,要是有人問起,他會說他比較走純演奏路線。不是每個彈吉他的都註定要會唱歌。

 

  『終其一生,你都在等待此刻到來。』丹恩幻想的保羅˙麥卡尼正在某處唱著。丹恩納悶保羅˙麥卡尼現在到底在做什麼,好像要去聖保羅開巡迴演唱會。不知道約翰˙藍儂在天堂會怎麼想,又怎麼會有天堂?在我們之上的只有藍天。

 

  『黑鸝鳥,飛吧。飛入黑暗夜晚的微光中。』丹恩的吉他是她的中學莉妮亞˙費爾丁(Linnéa Fälldin)教的,她甚至有過組團的念頭,或許只是開玩笑,因為說完兩個月後她就隨家人搬回瑞典了。他不得不承認他想念莉妮亞,和她的金髮,和她奇特的冰雪幽默。自從她走了後,他和迪克之間就少了一點笑聲。(或許除了老麥在的時候)

 

  莉妮亞走了,爸爸死了。留下丹恩彈吉他打桌球,這些事實在腦中不斷盤旋,丹恩放下吉他後,打開球袋,想看看爸爸留給他的桌球拍史蘭斯基,順便作些保養──

 

  丹恩頓時打住,嘴巴微微張開。

 

  那不是他的拍子。

 

  *

 

  丹恩拿著那個裝著一把刀板和他的一模一樣的球袋打開車門,關上車門。一邊跑向俱樂部,一邊鎖車。現在是下午五點四十八分,俱樂部這時候應該已經沒有人了。上帝保佑他只是把它放在某個地方。或是被某個懂得要物歸原主的人拿到,哈,幸好他有那個人的拍子。好歹也算是個籌碼。

 

  丹恩進入電梯。要是那個人一個月才跟朋友來打一次桌球,其餘時候拍子都放在閣樓裡呢?或著更糟,這是那個人第一次來卡加利,現在已經在回多倫多的路上?不,丹恩不能弄丟史蘭斯基,絕對不行。

 

  三樓到了,俱樂部現在燈是關著的,因此看不清楚裡面有誰。丹恩往裡面走,Nike球鞋的回聲來回擺盪。『哈囉?』丹恩問道,穿越柱子,想找電燈的開關,他從來沒有開燈或關燈過。該死,開關到底在哪──

 

  一個人站在牆邊。在漆黑的桌球室中,丹恩只看到一個大致上的輪廓,拿著一個球袋。『丹恩˙史密斯?』那個人緩緩問道。

 

  丹恩聽出他是外國人。除此之外,他一無所知。他回答:『是的,我是。我們為什麼不先開個燈呢?』

 

  『吉米˙史密斯是你父親吧?』

 

  『對,』丹恩開始覺得不對勁。『你是誰?』

 

  『我是謝鎮宇,你可以叫我安迪。』他說道,『我算是你父親客戶的朋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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